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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我的脚在和鞋子的较量中败下阵来,被送到医院的激光室修理了一番。别看这双脚平日里穿着铮亮的皮鞋,一副光彩照人的样子,但是毕竟不像钻石,因此在激光枪的扫射下不停地发出惨叫,以至于路过的人以为医院新开了宠物门诊,纷纷探头进来看个究竟。
在随后的日子里,我穿着拖鞋上了一个月的班,将以前咬牙切齿用高跟鞋苦心经营起来的淑女形象扫荡得干干净净。
痛定思痛,我开始反省这场灾难的根源。
照例说,裹脚布早就湮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了,我的脚爱怎么长就可以怎么长,我爱穿什么鞋就可以穿什么鞋,把大脚放进小鞋子里经受百般折磨完全是我自己的错,任何鬼哭狼嚎都应该被嗤之以鼻。就像美人鱼为了爱情牺牲自己的尾巴,默默忍受巨大的疼痛一样,我为了好看牺牲自己的脚,也应该无怨无悔地承受激光枪的扫射。
但事实是,我找不到合脚的鞋子。
从米兰到巴黎,T型舞台的model永远是踩着细细的高跟鞋,踮着脚尖袅袅而行,偶尔有军靴迷彩服、赤足比基尼之类的装扮,但那可不是让你上班时候穿的。T型台上的风一直刮到百货商店,橱窗里的鞋子也就像太湖石一样瘦、漏、透,不管你的脚板有多宽,脚掌有多厚,统统必须塞进这细细薄薄的鞋子里。当然还可以去定制,像章子怡那样跑到奥黛丽·赫本以前做鞋的店里去定做一双鞋子,但是摸摸包包你就知道,不行!还有一个办法是在街边小摊上买一双10元钱的布鞋,便宜到家,舒适到家。但是在这个丑陋打折的年代,又有谁的审美情趣敢逆向而行呢?
当我们还是小姑娘的时候,就被告知,只要穿得下小巧玲珑的水晶鞋,灰姑娘就会变成公主。这个故事是那样具有诱惑力,以致于有形的裹脚布已经消失很久很久了,但无形的审美倾向依旧包裹着我们的双脚。或许,女人对于水晶鞋的迷恋,就像男人沉溺于香烟,明明知道有毒,但是欲罢不能。
削足适履,大概就是现代女性的生活写照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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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稿源:SRC-2234)
(作者:)
(编辑:黄晓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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